竹菊传媒A∨| 《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发布

来源: 新华社
2024-07-09 05: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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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菊传媒A∨——开拓创新,引领媒体新风向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普及,媒体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这个快节奏、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进行有效的媒体传播已经成为摆在各大媒体公司面前的一道难题。而竹菊传媒A∨(简称竹菊传媒)作为一家新兴的媒体传媒公司,正以其独特的创新理念和前瞻性的策略引领着媒体行业的新风向。

一. 跨界合作,打破传统局限

竹菊传媒高度重视与其他领域的跨界合作,借助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与资源,为自身媒体产品注入了更多元的创新元素。例如,竹菊传媒与知名设计师合作推出了一档跨媒体电视节目《美丽新起点》,通过结合时尚设计、音乐表演和舞蹈展示,以及现场直播和社交媒体互动等手段,为观众带来了全新的娱乐体验。此外,竹菊传媒还与游戏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了一款以其知名节目为主题的手机游戏,并将游戏与节目互动进行,提升了用户参与度。通过跨界合作,竹菊传媒不仅展现了自身的创新能力,更有效地吸引了不同层次的观众群体。

二. 强化互动,实现双向传播

作为一家富有创新精神的媒体传媒公司,竹菊传媒不满足于传统的单向传播模式,而是积极探索互动传播的新途径。竹菊传媒秉持互动即未来的理念,通过设立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等方式,与受众群体形成更紧密的联系。例如,在播出其自制科普节目《探索世界》,竹菊传媒邀请观众通过微信或其他社交媒体平台参与节目内容的讨论,同时提供奖励机制,鼓励观众积极参与互动。这种双向传播的模式不仅拉近了观众与媒体的距离,还为竹菊传媒提供了更多有价值的用户反馈和市场调研数据,为节目内容的更新升级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三. 持续创新,保持行业领先

竹菊传媒始终秉持着持续创新的原则,致力于在媒体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不断引入前沿技术与创意人才,为传媒行业带来更鲜活、有创意的产品。例如,竹菊传媒将注意力转向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并积极探索如何将VR技术与媒体内容相结合,为观众创造出身临其境的视听感受。除此之外,竹菊传媒还大胆尝试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推荐算法,从而为观众提供更符合个人喜好的内容。这种持续创新的精神让竹菊传媒不仅在媒体内容上与其他竞争对手保持差异化,同时也使其在技术和观众需求上一直保持前瞻的姿态。

结尾

竹菊传媒A∨作为一家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媒体传媒公司,在面对快速变革和激烈竞争的媒体行业中始终保持着创新的动力与思维。通过跨界合作、强化互动以及持续创新,竹菊传媒成功引领了媒体行业的新风向。未来,相信竹菊传媒A∨将继续秉承其开拓创新的理念,为观众带来更多丰富多样的媒体产品,为媒体行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竹菊传媒A∨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为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行为,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健康发展,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编制了《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供相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参考使用。

  其中提到,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坚持科学标准和专业规范,确保高质量的研究设计,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全过程的风险监测,并接受恰当的监管。研究成果转化应优先考虑医疗领域新技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而不应仅由市场决定。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公开透明,建立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合理参与机制。在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客观准确公开研究信息和研究成果,减少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质量。

  此外,对生殖细胞、受精卵或人胚进行基因组编辑研究时,严禁将编辑后的生殖细胞、受精卵或人胚用于妊娠及生育。体细胞基因组编辑临床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治疗或预防疾病。体细胞临床研究应基于基础研究证据,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及临床前体外实验以获得开展临床研究所需的安全性、有效性循证。涉及人胚和胎儿体细胞的基因组编辑研究,还须审慎考虑并评估可能造成可遗传变异的风险,尤其是在人胚发育早期阶段,避免可遗传的基因组被编辑的风险。

  具体内容如下:

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

  1. 目的

  基因组编辑技术快速发展,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生物医学研究,并为诊断、治疗和预防遗传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手段。

  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涉及对人遗传物质的改变,风险难以预测,不仅关乎人类个体的尊严和福祉,还可能引发一系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对人类社会造成显著而深远的影响。为规范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行为,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伦理指引。

  2. 术语

  2.1 基因组编辑(genome editing)

  指对细胞或生物有机体DNA进行特定改变的一种方法。

  2.2 体细胞(somatic cell)

  指身体组织中除了精子和卵子及其母细胞之外的细胞。

  2.3 生殖细胞(germ cell)

  指精子和卵子,以及在细胞谱系中可产生精子和卵子的细胞。

  2.4 生殖系基因组编辑(germ-line genome editing)

  指使生殖细胞、受精卵或胚胎的DNA产生改变的基因组编辑活动。

  3. 基本原则

  3.1 增进人类福祉

  增进人类福祉和促进社会繁荣是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的原动力,也是人类基因组编辑的首要原则。该原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价值判断维度引导和促进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沿着向善的轨道发展。

  3.2 尊重人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活动应尊重人的尊严,保障研究参与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自主决定权等基本权益。使用人胚(embryo)的研究应基于科学依据并符合伦理要求。

  3.3 审慎负责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必须审慎评估人类基因组编辑技术的使用条件,充分考虑其研究应用的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并重点关注潜在风险,特别是临床研究时,应充分评估拟解决疾病的严重程度与潜在风险,在“行动优先”与“防范优先”两类立场之间寻求恰当的平衡。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坚持科学标准和专业规范,确保高质量的研究设计,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全过程的风险监测,并接受恰当的监管。

  3.4 公平公正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旨在促进科学知识的增长,满足公众尚未被满足的健康需求,促进社会公正和人群健康平等。应公平选择研究参与者,制定科学合理的纳入/排除标准,公平分配研究获益与风险。研究成果应被公平分配,能够惠及包括脆弱人群在内的相关群体。研究成果转化应优先考虑医疗领域新技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而不应仅由市场决定。

  3.5 公开透明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公开透明,建立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合理参与机制。在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前提下,加强信息共享,客观准确公开研究信息和研究成果,减少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质量。

  4. 一般要求

  4.1 目的合理

  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具备重要的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临床研究应仅限于以治疗或预防为目的的医学干预。禁止对研究参与者进行非医疗目的的基因组改变。

  4.2 保护研究参与者

  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伴随着难以评估的、长期的甚至不可逆的风险,应确保对研究参与者的安全和基本权益的考量重于对科学知识增长及对未来人类健康获益的考量。

  4.3 研究资质及条件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的研究人员应恪守科研规范,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和伦理培训。研究团队及相关研究机构应具备满足研究要求的关键技术、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等。

  4.4 知情同意

  开展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应获得研究参与者明确、有效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和知情同意的获取过程应规范有效。如果研究过程中发现风险可能增加时,应再次获取研究参与者明示的知情同意。研究参与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应获得监护人的同意;研究参与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应获得监护人的同意,并获得研究参与者的赞同。研究参与者可在任何阶段无条件退出研究。

  5. 特殊要求

  5.1 人类基因组编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前研究

  对生殖细胞、受精卵或人胚进行基因组编辑研究时,严禁将编辑后的生殖细胞、受精卵或人胚用于妊娠及生育。

  开展涉及体细胞、生殖细胞、受精卵以及体外人胚等基因组编辑研究时,样本来源须合法合规,且应对使用这些样本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予以充分说明,人胚体外培养等的剩余生物材料处理应遵守国际国内公认的伦理准则和技术标准。

  5.2 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研究

  5.2.1 体细胞基因组编辑临床研究

  体细胞基因组编辑临床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治疗或预防疾病。体细胞临床研究应基于基础研究证据,进行必要的动物实验及临床前体外实验以获得开展临床研究所需的安全性、有效性循证。体细胞基因组编辑策略的使用,应有恰当的适应证,且必须与其他可替代治疗方法,如小分子疗法、生物制剂治疗、其他基因治疗等方法进行综合比较,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和卫生经济学等因素进行评估,充分论证体细胞基因组编辑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临床研究时,应特别关注是否有引起生殖细胞发生意外改变的证据。

  涉及人胚和胎儿体细胞的基因组编辑研究,还须审慎考虑并评估可能造成可遗传变异的风险,尤其是在人胚发育早期阶段,避免可遗传的基因组被编辑的风险。

  5.2.2 生殖系基因组编辑临床研究

  人类生殖系基因组编辑包括引入自然界存在的变异、产生完全新的可能有益的遗传改变等。由于这些基因改变将可能作为人类基因库的一部分传递给未来世代,因此需要更深入的伦理考量,包括但不限于:

  (1)编辑错误(脱靶)、编辑不完整的风险;

  (2)难以预测的有害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源自于目的基因组被编辑的过程中,与其他基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以及产生新的基因变异等;

  (3)改变的基因一旦被引入人类,将难以消除,并且不会仅仅保持在某一个社群或国家;

  (4)对某些群体的永久性基因“增强”,可能会有损人的尊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

  (5)生殖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研究,应特别考虑个体和未来世代存在携带变异基因的可能性;

  (6)使用生殖系基因组编辑技术对人类演化(evolution)/衍化(derivation)的影响。

  目前进行任何生殖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研究是不负责任和不被允许的。只有在对获益与风险以及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充分理解和权衡,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得以解决,已获得广泛的社会共识,经严格审慎的评估并在严格监管下,才可考虑开展临床研究。

  本指引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研究制定,定期评估,适时修订。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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